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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12-03   文章来源:冶山社区教育  作者:yesce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3〕81号

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7日

 

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世界教育名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战略部署,现就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打造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目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试点带动、分步推进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深化学习型城市建设,促进人的现代化与人的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品质,增强城市创新活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实力。

  二、工作目标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到2015年,居民科学素质达标率达到10%,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0%,初步形成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格局;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开放性、灵活性、多样性为显著特点,能够充分汇聚各类资源的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既充满活力又运行有序的教育培训服务业高地,居民科学素质达标率达到12%,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5%,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城市。

  2.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共识,学习成为市民的自觉意识、情感需要和生活方式。到201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2年,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员数量达到620人;到2020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6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4年,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员数量达到680人。

  3.形成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市民提供比较充裕的学习资源、比较充分的学习机会。到2015年,全市街(镇)社区教育机构达省标率为60%,终身学习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到60%以上,其中老年人的参与率占老年人口15%以上;到2020年,全市街(镇)社区教育机构达省标率为90%,终身学习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90%,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到80%以上,其中老年人的参与率占老年人口30%以上。

  三、主要任务

  1.拓展学校教育。实施“青少年校外教育翱翔计划”,全面提升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质量水平。到2015年,每个区至少建有1所达二星级以上标准的少年宫(含活动中心)。推进少年宫内涵发展,到2020年建成5所国际化、公益化、特色型的,在全省具有示范性的少年宫。推进和完善城市学校少年宫、乡村学校少年宫、“云少年宫”网络平台、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推动中小学、职业学校和在宁普通高校等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开放学校教育资源,包括运动场地及设施、图书馆(阅览室)、部分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室等,建设一批高校开放课堂,鼓励教师利用知识优势、专业特长参与社区各项教育活动,为开展市民终身教育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

  2.深化干部培训。构建具有南京特色“四位一体”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坚持把党校作为党性锻炼的大熔炉、理论武装的主阵地,不断探索完善各类班次办班方式和教学模式;积极拓展境内外培训,打造高端化、特色化境内外培训项目;发挥南京科教名城优势,大力推行领导干部进高校自主选学和干部在线学习。组织实施“双提升”干部培训工程。以“提升精气神、提升执行力”为主旨,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突出抓好“一把手”主题培训、中青年干部专题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培训管理者培训和领导干部英语能力提升千人计划等培训项目。同时,扎实开展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新党员培训工程、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工程和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工程等党员能力提升“四大工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3.优化技能培训。搭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加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5个国家级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并依托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行业企业集团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兴建一批布局合理、高起点、高层次的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实施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的基地化培训;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在创建国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同时,加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传授技艺等方面的带头作用;积极深化校企合作,研究制定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发展规划,确定培养方向和目标,指导和协调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立以补贴城乡劳动者为核心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实现凡是在南京地区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证书的技能人才都能享受培训补贴政策,不断扩大培训受益面;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有序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加快优化技能人才结构,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加大企业职工培训力度。建立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政策,给予企业自主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一定的培训补贴;落实员工在岗轮岗培训制度,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职工技能提升竞赛和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探索建立“导师制”、“革新研修团队”等新型学徒制度,鼓励企业加强与以培训后备技术工人为目标的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和定岗培训,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4.普及社区教育。以市社区大学、区社区学院、街(镇)社区(成人)教育中心、社区(村)居民学校为主平台,以社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为补充,形成全市四级社区教育网络,满足各类居民学习提高和修身益智需求。市社区大学、区社区学院及街(镇)社区(成人)教育中心实行独立法人单位管理,明确并强化社区教育机构的性质、职能和责任。城市社区教育注重开展公民道德修养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成人学历教育和文化生活教育,保障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公平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农村社区教育统筹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继续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及“促就业、助致富”培训工程,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知识培训,努力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律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社区教育资源和网络作用。全市所有社区(村)居民学校配备“社区教师”,积极开展社区公德实践和居民道德讲堂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科委、市农委、市人社局、市文明办、市残联、市社区大学、各区政府)

  5.扩大老年教育。构建学校教育、远程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老年教育体系,金陵老年大学要建设成为基本实现老年教育现代化的、全省一流、国内领先的老年教育活动阵地,各区和街(镇)都要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建有一所规范化的老年大学(学校),社区要建立老年学校(分校或教学点)或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服务)中心,形成全市老年教育四级网络;开办空中老年大学,利用各种远程教育手段,为更多老年人就近或居家接受教育创造有利条件;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老年教育,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专门从事老年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在办学条件、办学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增加老年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创新老年教育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让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委、金陵老年大学、各区政府)

  6.提升家庭教育。推进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实现全覆盖,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农村行政村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进一步深化“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打造线上线下并进、多功能的家庭教育宣传平台。开展母亲素养教育,“母亲学堂”每年培训妇女1万人次以上。构建团结、和谐、文明的学习型家庭,广泛开展“重家教,以德立家;学法律,以法护家;用电脑,信息富家;读好书,文化兴家”等系列活动,实现社会与家庭的学习互动,形成父母带头、全家参与、共同成长的家庭学习氛围,提高家庭成员的文化素养和社会适应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关工委)

  7.推进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大力构建政府统筹协调,企业、社会共同参与,以在宁高校为办学主体,以非学历继续教育为重点,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高等学校继续教育体系。鼓励在宁普通高校围绕南京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转移,科学设置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开发适应不同层次需要的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以社会、市场和学习者个人需求为导向,突出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应用性,面向行业、企业、部门和职业岗位群制定科学的培养培训方案,提高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积极推进在宁普通高校部分优质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向全社会开放。重点建设南京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打造覆盖全市的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系统平台及服务体系,使南京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成为南京市民终身学习的指导中心、教学中心、资源中心和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南京开放大学、在宁高校)

  8.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民办教育的行业自律,鼓励建立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设立民办教育扶持基金,主要用于师资培养、教材规范、教育水平评估等方面的建设需求。依法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评估、资质认证,建立健全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风险防范机制和年检、统计制度。建立非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与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制度。申请设立非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教育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设立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关申请材料送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征求意见;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反馈书面意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意见后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实行审批登记与监督管理相一致的原则,规范社会培训市场行为,促进社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

  9.进一步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深化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创建,充分发挥网络的互动交流优势,利用论坛、博客、微博等多种渠道开展各种学习交流活动,形成多模式、广覆盖的学习型组织创建格局,推动学习型组织不断创新,与时俱进。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各类学习型组织的考核评估和表彰奖励机制,加强指导督查和长效管理,保证创建质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四、保障措施

  1.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国资委、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老龄委、南京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金陵老年大学等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南京市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

  2.完善服务支撑体系。各级政府要统筹开发和整合利用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社会资源,实现各类教育学习资源的共享和高效利用。到2020年,实现各级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社会公益性场所和设施向市民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在特定节假日和全民健身日向市民免费开放。依托市、区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办学体系,整合南京地区相关教育资源,构建终身教育支持体系,建立“南京市民终身学习远程服务中心”和市、区两级“学习型城市建设网站”,搭建以电视、互联网和手机为载体、多网合一的数字化学习系统平台,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开发有针对性的系列教材和学习课程,为市民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服务;建立“学分银行”制度,设立市民学习帐户,制定个人学分积累、转换和认证办法,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信息查询和互相认证、衔接、转化;制定实施“教育支票”或“学习资源券”等资源分配模式,推进市民“自由”学习与“公平”学习。委托一所在宁重点高校建设开放式的终身教育协作研究实践平台,围绕南京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开展终身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决策咨询、标准开发、能力建设与评估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科协、南京开放大学)

  3.完善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专职为骨干、兼职为主体、志愿者为补充”的原则,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的社区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各区要按照不低于常住人口万分之一点五比例为街镇配备专职社区教育工作者,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核定从事社区教育人员编制、明确岗位职责,做好社区学院、街(镇)社区(成人)教育中心专职教师的职务评聘,在教师职务系列中增加设置相应的学科组,参照国家教师职务评聘的相关制度执行。从事社区(成人)教育的专职教师在业务进修、专业技术考核等方面与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权利。充分发挥社区内的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在校大学生以及有一技之长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一支热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鼓励社区教育工作者参加各种业务进修培训,不断提高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的专业素质,使之成为推进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重要力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明办)

  4.完善经费投入机制。按照“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建立多渠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各类教育专项经费和培训资金,整合资源,有针对性地支持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市和区要把建设学习型城市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创建活动专项经费。加大向农村和成人继续教育倾斜的力度,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由市、区两级分别按常住人口总数人均不低于2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一般企业要严格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技术要求高、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2.5%的比例,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支持终身教育与学习型城市建设,鼓励家庭及个人增加学习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区政府)

  5.推进终身教育的法规建设。加快制订有关本市促进终身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把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法制办)

  6.着力营造良好氛围。要把推进终身教育和建设学习型城市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电视、报刊、网络媒体要组织力量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和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市民形成终身学习的高度共识和自觉追求,努力营造全社会崇尚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创业、创新、创优、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南京广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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